摘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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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天很高興分享普羅提諾著作《六部九章集》中「第二部九章集:第三篇,專論」十四至十六節選文,由史蒂芬‧麥肯納和B‧S‧佩吉翻譯,這些章節闡述命運—人們為何生來富有或貧窮,其出生狀況、父母和外貌。第二部九章集:第三篇專論,第十四節「至於貧富、榮耀與權力,又當如何解說?若財富是繼承而來,星象僅是預示一個人會很富有,正如它們預示出身顯赫家族的孩童,將擁有崇高社會地位一樣。財富也可能源於個人努力:在這種情況下,若肉體有所貢獻,那麼部分結果則歸功於那些對體能有所助益的因素,首先是父母,其次,若居住地也產生影響,則歸功於天地;若身體沒有承受任何負擔,那麼這份成功,以及補償者所添加的一切輝煌伴隨物,必須完全歸功於美德。[…]至於美名,若實至名歸,則歸功於所做的貢獻及評價者的功德;若名不副實,則必須歸咎於頒獎者的不公正。同樣的原則也適用於權力—因為權力也可能被正確或錯誤地授予—這取決於授權者的功德,或取決於那個人本身,他可能是透過組織支持者,或其他各種可能的方式來實現其目的。婚姻亦然,若不是出於選擇,就是機緣巧合。而生育是由婚姻決定:當一切都很順利時,孩子就會按照應有的模樣被塑造出來;否則,就會因為某種內在缺陷而受損,這可能是源於母親本身,或源於不利於該次受孕的環境。」第十五節「[…]當身體與靈魂合而為一時,便存在著共同的本質,是一個具有明確功能和作用的特定實體;但一旦靈魂脫離身體,其作用就獨立出來,成為其獨有的:它不再將肉體的事務攬在自己身上,此時它擁有靈視力:肉體與靈魂徹底分開。」[…]











